关于印发校园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11-21 18:47:56
各区公安分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校园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校园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aji、教育部《关于对部分校园恶性持刀伤害案件的情况通报》的要求,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2日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学、职业中专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使学生认识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强化排查收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校园涉刀案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阶段(11月17日至11月21日)
采取召开学生大会、致家长一封信、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什么是管制刀具以及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广大学生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违法性、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学生远离管制刀具。强化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动员广大学生举报非法贩卖、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
(二)排查收缴阶段(11月22日至11月28日)
班主任、辅导员加强对有打架斗殴苗头的重点学生以及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及时发现收缴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严防学生将管制刀具带入校园。对携带管制刀具的学生,要通过班主任、家长进行个别教育,增强其法制意识,主动交出管制刀具。派出所要集中组织力量加强对学校周边商店、夜市、地摊等部位的突击检查,发现、收缴各类管制刀具,从源头上防止其流入校园。对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要快侦快破,严厉打击。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29日至12月2日)
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研究制度措施,形成校园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校园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校园涉刀案件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这次集中收缴统一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aji“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的具体内容来抓,充分认识这次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抓紧落实。为加强对校园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并进行统一部署,各区公安分局、教育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协作配合,加强组织,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各级公安机关与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负责,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召开好学生动员大会,张贴宣传标语,分发《致家长一封信》。二是上好师生的法制课。
综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要深入学校开展收缴管制刀具宣传,以案释法,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自护能力。三是各校综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要深入学校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和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四是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管控,堵住管制刀具的源头,加大对贩卖、携带管制刀具查处的力度,杜绝管制刀具流进校园,确保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
(三)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以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收缴工作为契机,充分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力量,提高学校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aji“八条措施”,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管理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护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密切关注学校安全动态,及时收集掌握工作动态信息,互相通报情况,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各公安分局和各区教育局专项工作总结请于2008年12月2日前分别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系电话:2262170)和市教育局保卫处(联系电话:2135575),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1.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2.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
附件1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公通字[2007]2号)
&
现将《校园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校园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aji、教育部《关于对部分校园恶性持刀伤害案件的情况通报》的要求,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2日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学、职业中专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使学生认识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强化排查收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校园涉刀案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阶段(11月17日至11月21日)
采取召开学生大会、致家长一封信、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什么是管制刀具以及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广大学生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违法性、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学生远离管制刀具。强化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动员广大学生举报非法贩卖、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
(二)排查收缴阶段(11月22日至11月28日)
班主任、辅导员加强对有打架斗殴苗头的重点学生以及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及时发现收缴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严防学生将管制刀具带入校园。对携带管制刀具的学生,要通过班主任、家长进行个别教育,增强其法制意识,主动交出管制刀具。派出所要集中组织力量加强对学校周边商店、夜市、地摊等部位的突击检查,发现、收缴各类管制刀具,从源头上防止其流入校园。对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要快侦快破,严厉打击。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29日至12月2日)
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研究制度措施,形成校园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校园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校园涉刀案件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这次集中收缴统一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aji“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的具体内容来抓,充分认识这次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抓紧落实。为加强对校园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并进行统一部署,各区公安分局、教育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协作配合,加强组织,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各级公安机关与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负责,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召开好学生动员大会,张贴宣传标语,分发《致家长一封信》。二是上好师生的法制课。
综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要深入学校开展收缴管制刀具宣传,以案释法,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自护能力。三是各校综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要深入学校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和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四是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管控,堵住管制刀具的源头,加大对贩卖、携带管制刀具查处的力度,杜绝管制刀具流进校园,确保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
(三)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以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收缴工作为契机,充分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力量,提高学校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aji“八条措施”,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管理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护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密切关注学校安全动态,及时收集掌握工作动态信息,互相通报情况,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各公安分局和各区教育局专项工作总结请于2008年12月2日前分别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系电话:2262170)和市教育局保卫处(联系电话:2135575),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1.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2.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
附件1
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公通字[20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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